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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环东路与三苏大道西段交叉路口人力三轮车横过道路被撞

    信息发布者:东坡胖哥
    2020-03-30 11:21:02   转载

    2020年01月09日09时11分许,廖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0XXX的小型客车,沿铁环东路由北往南行驶至眉山市东坡区铁环东路与三苏大道西段交叉路口时,因观察不仔细,与推行人力三轮车横过道路的行人梅某相撞,致梅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当事人梅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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